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城市公用资产管理局《关于市区
集中供热室内采暖系统实行分户控制
改造意见》的通知
(2002年7月21日)
为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建设,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建住宅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用双管供热系统,按户分环,安装热量仪表和温控装置,达到供热分户控制。对现有住宅,结合旧有管网和室内采暖系统的装修、改造,有计划地进行分户改造,逐步实现热量计量收费”的要求,现将我市市区集中供热室内采暖系统推行分户控制改造工作意见如下:
一、自2000年10月1日始,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城[2001]225号)和《承德市室内采暖系统设计管理暂行规定》(承市建发[2000]45号)文件要求,室内采暖采用控制的供热系统,各开发建设单位要按新的供热设计方案建设施工。达不到室内采暖系统分户控制改造技术标准的,供热单位不予入网供热。
二、对现有建筑的室内采暖系统,房管和产权单位应自2001年起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分户控制改造,要在五年时间内,完成我市集中供热采暖系统的分户控制改造工作。
三、采暖系统分户控制改造,是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收费体制改革的配套技术措施,此项工作由供热单位牵头组织落实。各产权单位、相关部门和热用户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实施分户控制改造工作。
四、分户控制改在的费用,已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未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有产权单位、热用户和供热单位按供、用热实施所有权属各自承担;已出售的公有住房,改造费用可从售房款提取的维修资金中列支。
五、分户控制改造施工要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尽量减少对楼内其它功能造成影响。在分户控制改造中,对具备安装9999js金沙老品牌表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安装、使用;对暂不能安装热量表的,应当预留安装位置,控制阀要安装设置出户。
六、凡列入分户控制改造计划的用户,应一次性交清改造费用和陈欠取暖费。对交情全部拖欠取暖费确有困难的用户,必须与供热单位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应有经济担保或实物抵押。对拖欠取暖费且未与供热单位签订还款协议或拒不缴纳改造费用、阻挠改造施工的,宫二单位不予实施分户控制改造,不予并网供热。
七、热用户应为分户控制改造工作提供便利。对室内已装修的用户,室内管路设计、施工要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有装修的损坏。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分户控制改造工作。对阻挠改造工作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司法部门配合供热经营单位按法律程序予以处理。
八、分户控制改造后,供热单位应保证热用户采暖期内居室内温度达到规定标准。
九、凡列入分户控制改造计划的热用户应与供热单位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此前签订的供用热协议同时废止。供热系统实施分户控制改造后,原供、用热设施的管理、维护权属、责任不变。